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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朝有多穷?穷到老百姓交不起税纷纷杀子

人文历史佚名2023-01-12

说到宋朝的人到底有多穷其实这件事情还是有一些说法的,因为其实很多人初步印象是宋朝的非常的富有,而且极其的富有,但是这只是对于有的人来说的,其实宋朝真的很穷是对于老百姓来说的穷,穷到什么地步呢?竟然穷到交不起税钱,都纷纷的杀子了,所以这到底是有多么的穷啊,下面我们就着这些问题一起来看看宋朝到底有多穷!

苏轼在《与朱鄂州书一首》中说:荆湖北路(今湖北一带),“岳、鄂间田野小人,例只养二男一女,过此辄杀之。”东坡被贬黄州,见“黄州小民,贫者生子多不举,初生便于水盆中浸杀之”《东坡志林》。

朱熹父亲朱松在《韦斋集·戒杀子文》中说:在江西婺源,老百姓“多止育两子,过是不问男女,生辄投水盆中杀之。”福建一带杀溺幼婴的风俗最盛。朱松在福建为官时看到,“闻闽人不喜多子,以杀为常虽有法而不能胜。”

王得臣在《麈史·风俗》中说,“闽人生子多者,至第四子则率皆不举”,“若女则不待三,往往临蓐,以器贮水,才产即溺之,谓之洗儿。”据《道山清话》载,宋神宗、哲宗时的宰执大臣章惇,家在建州浦城,“初生时,父母欲不举,已纳水盆中,为人敕止。”

《宋会要辑稿·刑法二》载,江南东路(今江苏),“东南数州之地男多则杀其男,女多则杀其女,习俗相传,谓之薅子,即其土风。宣、歙(今安徽)为基,江宁(今南京)次之,饶、信(今江西)又次之。”而两浙路(今浙江)一些地方杀婴之风也很严重,“衢、严(今浙江)之间,田野之民,每忧口众为累,及生其子,率多不举(生子即杀)。”

从史料归纳,宋代东南地区,主要包括今天的湖北、江西、安徽、浙江、等地,溺杀婴儿的现象已相当普遍。“宋朝官府不但承继了以往各朝的苛捐杂税,而且还增加了许多敛民新法,其中比夏税高数倍的丁赋成为民众最沉重负担。所有因大量交不起税而杀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