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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司会审中的三司指的是什么?

人文历史佚名2023-01-12

我们看古装剧是,如果是要审查非常严重的案情,皇帝一般会说要进行三司会审,那这三司到底是什么意思呢?三司会审是古代级别最高的审查制度,由最主要的三个司法机关一起审案,其实各个朝代的三法司都有些变动,并没有达成一个统一,但意思都是差不多。其实三司会审确保了绝对的公平性,三司法几乎是不可能串通在一起的,如果一个朝代连三司都是去公信的话,那里灭亡也就不远了。

“三司会审”制度创设于明初洪武十七年(1384年),当时的皇帝朱元璋出于为强化专制皇权、减少冤狱数量的目的,因而下旨由三法司共同处理重大案件。“三司会审”中的三司指的是刑部、大理寺和都察院。刑部是中央一级的审判机构,是六部中惟一具有司法权的机构;大理寺是明代中央负责审核刑部以及在京各机构审判案件的机构,大理寺卿是全国掌管刑狱的最高长官;都察院由御史台,主要负有监管、弹劾等权。

“三司会审”是在唐朝的“三司推事”的基础上发展而来的,洪武年间,三司最初是互相独立的,三法司拥有自己的司法审判机构和下属,此后三司逐渐联合办公,并最终成立了三司组织。凡遇到重大疑难案件,由三法司共同处理,平时办案中刑部负责审判,大理寺负责复核,都察院主要负责监督。在“三司会审”制度中,三法司是严格遵照皇帝的旨意来审判案件的,皇帝握有最终裁判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