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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的知县与县令哪个官职大?有什么区别?

人文历史佚名2023-01-09

知县与县令都是咱们中国历史上的两种官职,不过受到历史剧和一些古代小说的影响,很多人都认为知县与县令是同一种官职,都是一县之长。然而事实上并不是这样的,从历史的进程来看,知县与县令是有着明显区别的,那么具体又有什么不同呢?两者之间哪个官职更大一些呢?

一听“县”,许多人会想起郡县制,认为这个官职起始于秦朝。其实并非如此,战国末期就有许多诸侯国推行了郡县制,秦始皇统一六国后,郡县制才在全国推行。在郡县制的体系中,朝廷只管到郡、县一级,其长官由朝廷直接任命。但是,县以下还有“乡、亭、里”三级,其长官都由本地人推荐,朝廷并不干涉。

秦汉时期,一县长官称为“县令”或者“县长”,但两者也有微小区别。一般情况下,人口达到万户以上的县,长官被称为“县令”,俸禄从六百石到千石不等;人口万户以下的县,长官被称为“县长”,俸禄从三百石到五百石不等。

魏晋时期,因为战乱的关系,导致人口大减,所以县令和县长的衡量标准又有不同。《晋令》有记载,“县千户已上,州郡治五百已上,皆为令;不满此为长。”

南北朝时期,因为中原处于割据时代,每个国家的疆域并不稳固,总有大量人口的流失。这时,每朝每国取消了“县长”的说法,一县之长统称为“县令”,这在《宋书·州郡志》和《隋书·百官志》中都有记载。

到了唐朝,偶尔会出现县令空置,由县里其他官员临时代理县令的情况,这时,这个官员就被称为“知县事”,这也是“知县”一词第一次登上历史舞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