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科网

首页 > 文化教育 > 人文历史

人文历史

凌迟处死那么残忍,为何犯人不选择自尽?

人文历史佚名2023-01-09

很多人应该都知道古代有一种刑法叫做凌迟处死。说的简单一点就是千刀万剐。但是这种刑罚却是非常难以忍受的。犯人要被一点一点割掉身上的肉。古代很多人也都是知道这种刑罚的,不管是谁如果被判了凌迟处死,将会是非常可怕的一件事情。但是既然这样,为什么他们没有提前自杀了呢?如果提前自杀就不会受到凌迟处死的痛苦了,但是为什么没有人这样做呢?

凌迟,即民间所说的“千刀万剐”。凌迟用于死刑名称,则是指处死人时将人身上的肉一刀刀割去,是一种肢解的惩罚,即包含身体四肢的切割、分离。

清朝末年1905年法国士兵拍摄的照片,显示为真正的“八刀刑”处决。八刀刑,刽子手利用一篓编上号码的锋利刀具:第一刀,切胸口(一律从左侧开始,下列其他部位亦然);第二刀,切二头肌;第三刀,大腿;第四刀和第五刀,切手臂至肘部;第六刀和第七刀,切小腿至膝盖;第八刀,枭首。肢解后的尸体残骸放入篓子里,头颅则公开示众,期限不定,这是清朝末年的做法。

凌迟在秦汉左右就已经出现,但国家法典不允许,算是私刑。凌迟刑始于五代,法定于辽。宋仁宗时开始使用凌迟刑,宋神宗熙宁以后成为常刑。至南宋,在《庆元条法事类》中凌迟正式成为法定死刑的一种。在明朝以及明以前,这种刑法主要用于处罚那些十恶不赦的犯罪,如谋反、大逆等。到了清朝乾隆时期,如果打骂父母或公婆、儿子杀父亲、妻子杀丈夫,也是触犯伦理道德的重罪,要处凌迟刑。但后来为了镇压农民反抗,对于不按时交纳赋税的也要处以凌迟刑,这在清朝中前期尤为突出。至1905年(光绪三十一年),清朝在修订《大清现行律例》时,正式取消了凌迟刑。

凌迟处死,是一种古代供罚。“凌迟”俗称“千刀万剐”,是我国封建社会死刑中最残酷的刑罚之一。“凌迟”主要是针对犯了谋反、犯上作乱、“口语狂悖”等“大逆”、“逆伦”等造成恶劣影响的人设置的,执行方式是将犯人零刀碎割,使其极尽痛苦而死,通过这种手段惩治,而且还要在公开场合让百姓围观,以起到震慑和宣传的作用。

这一刑法始于五代,宋朝时还正式列入了法典,像南宋初年起兵造反的史斌(水浒传九纹龙史进原型)以及后来明朝的蓟辽督师袁崇焕、太平天国的翼王石达开等都受过这种酷刑。

既然如此残忍,那被判处凌迟的犯人为什么不想办法自尽呢?总好过活受罪吧?其实这个问题很简单。

古代凡是重型犯,往往有木枷、脚镣,等于说四肢都被控制住了,并且有狱卒看守。为了防止犯人自尽,狱卒还会准备镇痛散,以确保对方不会因为惊吓而猝亡。

既没有工具四肢又被控制,那咬舌自尽总行吧?

咬舌自尽其实是出自小说的一种自杀方法,从医学的角度分析,小说里那种一咬舌立即毙命的描述根本没有科学依据。在现实生活中,仍能见到许多人由于种种原因造成舌头受伤,甚至部分缺失却仍然存活的例子。

一、石达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