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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还没还完《辛丑条约》赔款就灭亡了,剩下的债怎么办?

人文历史佚名2023-01-09

我们都知道在清朝的历史上曾经有过很多不平等条约。很多人认为当时的清政府实在是软弱无能,因此每一次与列强打仗都会输,而输到最后的结果就是签订了很多不平等条约。很多条约当中清政府还要向列强赔款,赔款金额也是非常非常高的。就比如说《辛丑条约》中清政府要向列强赔偿9.8亿两白银,而这些钱将用39年的时间还清。然而在《辛丑条约》签订之后十年,清政府就已经灭亡了,也就是说还款的人已经不在了,那这些钱最后究竟是怎么还清的呢。这些钱后来有没有还?怎么还?为什么清政府灭亡了以后还要再继续还钱呢?

《辛丑条约》(Final Protocol for the Settlement of the Disturbances of 1900),亦称“辛丑各国和约”、“北京议定书”,是中国清政府代表奕劻、李鸿章与英、美、俄、法、德、意、日、奥、比、西、荷十一国外交代表,在义和团运动失败、八国联军攻入北京后,于光绪二十七年(辛丑年)七月二十五日(1901年9月7日)在北京签订的不平等条约。

《辛丑条约》有中法两种文本,以法文本为准,共有12款,另加19个附件,主要内容包括:(1)中国对各国赔款,价息合计超过9.8亿两白银,并以关税和盐税等作抵押;(2)划定北京东交民巷为使馆界,允许各国驻兵保护,不准中国人在界内居住;(3)拆毁天津大沽口到北京沿线设防的炮台,允许列强各国派驻兵驻扎北京到山海关铁路沿线要地;(4)清政府保证严禁人民参加反帝运动;(5)外国认为各个通商章程中应修之处或其他应办的通商事项,清政府概允商议;(6)惩办“首祸诸臣”;(7)改总理各国事务衙门为外务部,班列六部之前;(8)清政府对德、日道歉,等等。

《辛丑条约》被认为是中国近代史上失权最严重的不平等条约。《辛丑条约》的签订,进一步加强了帝国主义对中国的全面控制和掠夺,表明清政府已完全成为帝国主义统治中国的工具,标志着中国已完全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

光绪二十六年五月(1900年6月),慈禧太后以光绪帝的名义颁布《对万国宣战诏书》。大清帝国正式向美利坚合众国、大英帝国、法兰西第三共和国、德意志帝国、俄罗斯帝国、大日本帝国、奥匈帝国、西班牙王国、比利时王国、荷兰王国、意大利王国等11个国家宣战,这11个资本主义国家是当时世界上最强大的国家,慈禧太后无疑是在向全世界宣战!在热血消退之后,列强们的报复也立刻到来,八国联军直扑北京,慈禧太后只能携光绪帝出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