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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汉赏赐功臣的大量黄金去哪了?为何都消失不见了?

人文历史佚名2023-01-06

应该有很多人都知道,西汉时期出土的很多墓葬里面,都有大量的黄金,尤其是海昏侯墓,里面的黄金数量可以说令人震惊,如此大批量的黄金,在考古当中真的算是头一回见到。而其实在一些其他的西汉时期的墓葬里面也出现过很多黄金,但是都没有海昏侯墓里面的更多。这样似乎给人一种感觉,那就是西汉时期应该是有很多黄金的,而且这些应该也都是皇帝赏赐给功臣们的黄金。然而这样大批量的黄金,为什么在后世很少见到呢?为何它们会一下子都消失不见了?

2015年,南昌新建县西汉废帝刘贺海昏侯墓的考古发掘,出土了各类文物珍品1万多件,其中包括纯度达99%的金饼、马蹄金、麟趾金及金器378件,重达128公斤,数量惊人。另外还有五铢钱10余吨近200万枚。

墓中多黄金,并不只限于海昏侯这一例。综合其他西汉墓葬的考古发掘,可以发现西汉的墓葬中陪葬的黄金数量往往很庞大,1968年河北满城县发掘中山王刘胜夫妻墓,一号墓出土小型金饼40枚,总重719.4克;二号墓出土小型金饼29枚,总重438.15克。1973年,河北定县发掘第40号汉墓,出土麟趾金42枚、大小马蹄金5枚,总重3000余克。1996年,山东省长清县双乳山汉墓出土麟趾金20枚,总重4262.5克。

西汉一代,单史书记载的赐金就达90万斤(合今276335公斤)之巨;而这一现象到了东汉便出现了很大的转折。相比之下,东汉赐金统共只有21740斤(合今5565公斤),只有西汉的2.4%强。西汉果真是一个多金的时代吗?这些黄金最后去哪儿了?

黄金,一直以其特有的色彩和不腐、不烂、不变质的特性,吸引着历代王公贵族。春秋以前,黄金就已成为人们追逐的宝藏。到战国时期,各国王公贵族、各路诸侯都把黄金看作宝贝,无不千方百计地搜罗。楚国汝汉地区盛产黄金,淘采出来的黄金被制成金钣,金钣上面钤有方形或者圆形的小印,习惯上被称为“印子金”。秦国统一天下后,包括黄金在内的各国财富,自然都归聚于秦王朝的国库。楚汉相争,刘邦最先进入咸阳,秦国国库悉数归刘邦所有,历代积累的黄金最终都转移到了西汉。

汉代文献中记载的巨量黄金多用于赏赐和贿赂,表明当时的黄金尽管可以作为货币,但很少用于民间日常交易。西汉时期,民间日常交易主要使用铜钱。汉武帝时期铸造的三官五铢钱,每年铸造数目巨大,共铸造了钱币280亿枚,主要用于日常生活用品交易。而当时的黄金并不用做日常生活交易。

西汉实行酎金律,皇帝以向祖宗宗庙祭献的名义,强制让各地诸侯按照人口数量向皇帝敬献黄金。各地诸侯则将搜刮的黄金做成金饼状,成色和纯度都有严格规定。果诸侯和封王奉献的酎金份量或成色不符合标准,就很可能遭到削去诸侯国或其县的惩罚。光是进献酎金一项,西汉政府每年就可以获得黄金1600斤左右。加上其他方面的赋税收入,皇帝每年聚敛的黄金数量相当大。海昏侯墓室中出土的大量金饼,正是汉代酎金律的反映,是海昏侯搜刮用于宗庙祭祀时随同酎酒时的奉献和进贡,后因被贬而失去进贡资格留下来的一部分。

西汉由于铁器广泛使用,采矿业迅速发展。西汉时期,发现了按照矿脉分布走向关系寻找新的矿藏和察看金光寻找黄金矿的新方法,按照新方法寻找黄金矿,导致更多黄金产地被发现。通过新方法的运用,大量黄金被源源不断开采出来,使得西汉国库更加充盈。

张骞出使西域、开通丝绸之路以后,中国商人与西域商人的商业往来非常频繁。当时的西域国家货币经济很不发达,很多人不懂得黄金的作用。汉朝商人用丝绸、茶叶与西域国家进行贸易,带回来的主要是黄金。据罗马史学家统计显示,西汉时罗马帝国每年至少有1万赛斯,也就是约5吨黄金流入中国。而这也被视后来罗马帝国经济衰退的主要原因之一。

很多学者认为,西汉不是多黄金,而是黄金高度集中以及作为一种价值尺度所造成的假象。西汉的大量黄金不都是真实的黄金,当时黄金已脱离实体成为价值尺度,赏赐、馈赠、聘礼等虽用黄金计值,但可用也可不用黄金兑现。还有人认为汉武帝时期巨额的赐金只是徒有其名,实际操作中并不一定真正赏赐黄金。因此西汉黄金多是一种“错觉“。

持这种观点的人认为,虽然西汉对前代黄金遗产的继承以及对民间黄金的搜刮,造成黄金相对集中;但西汉黄金成色低,秤小,造成了黄金在计量上的増多。西汉的“金”也并非全是黄金,有时是一种价值尺度的表示.,即“一金等于一万钱”。因为我们把一部分非黄金的“金”当成了作为真金的黄金,所以造成了”西汉多黄金“的假象。

西汉的赐金在时间上有明显的结构性特征。西汉赐金大约百分之九十都集中在武帝一朝,达80万斤之多,而这80万斤赐金又集中在两次:一是元朔五年,“卫青比岁十余万众击胡,斩捕首虏之士受赐黄金二十余万斤,而汉军士马死者十余万……”;第二次是元朔六年,“大将军、骠骑大出击胡,赏赐五十万余金,军马死者十余万匹……”。以上两次赐金合计70余万斤。

西汉的军功赏赐有一套完整的制度,军功既定,赐金、食邑、爵位就确定,而赐金的数额是不考虑政府黄金储备数量的。如此一来,如果有军功者太多,赐金数额远远超出政府的黄金储备,那这种赏赐能不能兑现就成为问题。元朔五年,“斩捕首虏之士赐黄金二十余万斤”,如此巨额的赏赐远远超出西汉财政的承受能力,“於是大司农陈藏钱经用,赋税既竭,不足以奉战士”,迫于财政压力,西汉政府设立“武功爵”“,级十七万,凡值三十余万金”。由此可知,政府财政无法支付巨额的赐金,因此西汉赐金的真实性是值得怀疑。

西汉财政收入主要是铜钱和粮食,黄金收入大部分都归之于王室,这就意味着:政府的财政支出自然也是以铜钱和粮食为主,所以但大司农的府库里并没有多少黄金储备,这就决定了所谓“赐金”大多只是名义上的,不会完全是实物黄金。

正因为如此,西汉的巨额赐金往往只是徒有虚名,赐金只是一种高规格的礼遇,实际操作时并不一定真正赏赐黄金。我们今天的语言中仍然有“礼金”之类的词汇,就是古时赐金传统遗留的痕迹。

价值尺度和流通手段是货币的两个基本职能。西汉黄金货币并非衡量商品价值的最终尺度,铜钱才是基本的价值尺度。民众的日常之用,绝大多数都是以铜钱来计价的。

如果一种货币在社会广泛地流通,那它必定会成为政府课税的支付手段。汉代的税收制度中并没有明确征收黄金的规定,因此,黄金在西汉的流通广度是有限的。

构成西汉社会的主体是小农,小农业与家庭手工业是西汉社会的基本生产形态。在“男耕女织”自给自足的经济形态中,剩余产品极为有限,投放到市场的产品也就有限。即使一个五口之家把所有的剩余产品都投入市场,也值不了太多的钱,再除去交人头税和更赋,农民已所剩无几,更别提拥有黄金。因此,黄金在西汉主要还是在贵族中间流通,普通民众使用极为有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