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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田制什么时候开始的

人文历史佚名2023-01-06

井田制顾名思义,就是按照“井”字把田地分成方形耕种。那井田制究竟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呢?井田制始于商朝,但在周朝发展至成熟。当时井田全归周王所有,然后分配给百姓使用,不得买卖田地。而井田制的特点在于,地是被分成了私田和公田,但这种制度并没有延续太久,到了春秋时期便在多个诸侯国实施不下去了。如果仔细研究井田制的话,会发现这个制度似乎有些过于理想化。

首先,八块围一块的格局,它就根本不是个“井”字。如果是,周边八块的边界在哪儿?总不能无限延伸吧。真要是形容八块围一块,得是把“回”字中间的“口”四下拉通的图样。

仅从这个角度讲,把“井田制”说成八块围一块,就不严谨!

好吧,不严谨就不严谨吧,假设,就是“井”字那样,周边八块的边界虚拟,也还不能就说那就是“井田制”。

即便是生产力不知发达了多少倍的今天,在我国近乎一半的“可耕”区域,想要弄出如同“井”字型那么规则的八块围一块的格局,也恐怕不容易。真咱们要能有那么多可以规则几何划分的耕地,早不是到今天还要首先解决粮食问题了。

事实上,我国农业所及相当多的地区,由于地形地貌、灌溉运输等原因,耕地的形状,都难以达成“井”字或“田”字式的“规则”。在“井田制”诞生、发展、较广泛贯行的周王朝早期(公元前十一世纪中叶~公元前九世纪中叶),能够或说“可能”比较规则划分的田地,仅“部分适合”今关中平原和豫中平原,亦即西周王朝“王廷”直接控制的部分地方。

周王朝发祥于今陕西省宝鸡一带史称“岐下”(岐山以下)“周原”的地方。周王朝的统治者和“本族民隶”,在那个相对狭小的地域,经营了至少七八十年;期间,他们形成了当时(公元前十二世纪中后期~公元前十一世纪中叶)比较先进的农耕生产体系。推翻商朝、成为“天下共主”之后,他们就把自己的那一套,推行到了“全天下”。

所谓“全天下”,所指的地域范围,充其量不过是西起甘陕交界、东至沿海、北起阴山南麓、南至长江沿岸这么个大小。饶是这样的一个范围,很多地方,也无法实现将耕地几何规则划分。因此,纵使“井田制”真的是我们从历史教科书上学到的“井”字划分,也只是局部的、循着周王朝统治者经验的“理想化模型”。

井田制的关键,恐怕不在于“井”的字形,而更是“井”。

井、水井,今天看来,已经是落后的东西了,可在三千多年前,却是先进的。

再早,不管什么生产方式,农业、游牧、渔猎,都得“逐水草而居”。具体到农业,想要发展,就须得安置在河流之畔。

原因很简单——农耕需要灌溉。农业部族的定居模式,也需要相对固定的饮用水源。

这也是为什么,人类各个早期文明,都在河畔——两河文明(幼发拉底河、底格里斯河)、古埃及文明(尼罗河)、古印度文明(恒河)、古中国文明(黄河、辽河、长江)、古罗马文明(台伯河)……离开了河流,便失去了生存的根本。

然而,畔流而生,也必然受制于河流——枯水、洪水、改道……无一不是先民们眼中的灭顶之灾。就算能够承受、变通这样那样的灾难,农业灌溉的角度讲,沿河稼耕,可利用的土地也相对狭窄,极大限制了生产发展和人口扩充。换句话说,想要更大发展,解决不沿河地区可耕地的灌溉,是必由之路。

于是,攫取地下水,就成了热门可选项。深层地、相对固定地攫取地下水,就成了重要的生存课题。

有很靠谱的资料讲,周王朝在其“前身”时期,形成并掌握了相对成熟的掘井技术,从而实现在高出河流地域的较广泛耕种。周王朝建立后,统治者在政权所及的“全天下”遂行以农耕为基础和最主要的生产模式,并传授、推广掘井(包括较深程度的掘井)技术,很快形成“有井即可耕”的局面。由是,可以说,“井田制”的策略,蕴含着掘井灌溉、广开稼耕的意图。按现代话讲,就是“通过推广掘井灌溉而使农业生产在地域上趋向普遍”。

井田制中的另一个关键概念,是“公田”、“私田”之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