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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界究竟是什么地位?为何很多人避难都要去这里?

人文历史佚名2023-01-05

“租界”这个词,我们经常可以在很多民国时期的影视剧里面听到这个词,而大家对于租界的认识,最主要的应该就是“安全”。因为在影视剧中,很多人为了避难,都会选择进入租界,似乎只要进了租界,就可以保证自己的人身安全,这是真的吗?为什么租界会那么安全,历史上租界真的是这样的吗?下面就让中睿百科网的小编来给大家介绍一下吧。

说起租界,绝大多数人第一反应都会认为这是**战争后外国列强利用不平等条约肆意扩大在华特权的产物,是列强在通商口岸辟设外商居留地的基础上,通过不断侵夺中国政府的**,建立起独立于中国政权体系之外的行政区划和管理机构,制订并实施有关租地、税收、司法、警务、城市管理等一系列规章过程中形成的。

但事实并不完全是这样,首先租界并不是列强强加给中国的,而是腐朽的清朝政府主动要求的。因为1842年《南京条约》签订,规定开放上海、广州、宁波、福州、厦门作为通商口岸,并允许洋人居住。清朝政府害怕洋人和百姓接触过多,就要求“华洋分处”,给外国人设立和中国人隔绝开来,只供洋人居住的区域。所以,一开始并不叫租界,而是叫“居留地”(Settlement),直到1847年8月,法国领事敏体尼在给上海道台的照会中才第一次提出了“租界”(Concession)的说法。而且,洋人居住、经营的场所,都是向中国人租借的,还要支付不菲的租金——同样地段设施,洋人的租金要明显高于中国人,这也算是内外有别吧。也正是因为这一点,“租界”的名称也就这样出现了。

而厦门鼓浪屿的租界,更是清朝政府主动邀请美英西方列强建立的,为的则是想“以夷制夷”,用西方列强来对抗日本对福建的觊觎和渗透。

近代中国有租界的城市,除了五口通商的五个城市外,后来天津、汉口、九江、重庆、杭州、镇江、苏州、沙市都曾有过租界,但上海租界,从1845年11月设立开始,至1943年8月结束,历时近百年。在近代中国出现的所有租界中,上海租界开辟最早,存在时间最长,面积最大,管理机构最庞大,发展最为充分。所以,今天主要就介绍一下上海的租界。

1843年11月,根据《南京条约》的规定,上海成为向外商开放的通商口岸。12月,上海道台与英国领事划定了外滩英租界的南北界限,南到杨泾浜(后来多作洋泾浜,今延安东路),北到李家厂(今北京东路)。东西界址则未定,通常将东面边界定为黄浦江,但西界未定,这就给日后租界的扩张留下了伏笔。

最初租界里除了少数给洋人当仆役的中国人,基本上都是洋人,而且这里本来就是市郊荒野,也没什么人,所以租界早期是非常萧条的。甚至连举办舞会,都没有足够的女伴,常常是男的和男的跳。直到1860年,太平天军进入江南,大批逃难百姓涌入租界。原本英法领事还准备和清朝的上海道台商议,怎么阻止中国人进入租界,但遭到了在上海的英法商人强烈反对——我们来这里本来就是为了发财,现在好不容易有了人气,市面也繁盛了,为什么还要把中国人赶出去?所以最终也就默认了这个既成事实,租界也由此打破了“华洋分处”的规定,开始了“华洋杂处”,并且人口越来越多,经济也越来越繁盛。

1845年中英签定《上海土地章程》。这一章程对英商租地方式,在租界的权利和义务,中国地方政府和英驻沪领事同租界的关系等一一作了规定。这一章程被外国列强视为租界的根本大法,为租界制度的形成和发展奠定了基础。1846年,英租界的西界扩大到界路(今河南路),北界延伸到吴淞江(即苏州河),东为黄浦江,南为洋泾浜,总面积为1080亩。

1848年11月,英租界再度扩张,西界到泥城浜(今西藏中路),总面积为2820亩。同年,上海地方官允许美国圣公会传教士的要求,在虹口开辟美国租界,但未签定任何正式文本,也没确定美租界的范围。

1849年4月,上海道台又同意设立法租界,东至广东潮州会馆沿河至洋泾浜东角,南至泥城浜,西至关帝庙诸家桥,北至洋泾浜,总面积约986亩。

1854年7月,上海英法美租界联合组建独立的市政管理机构——“上海工部局”(Shanghai Municipal Council,直译应该是“上海市政委员会”或“上海市议会”,为了不过度刺激中方,才将中文名称叫做“工部局”),同时建立警察武装,正式形成第一个真正意义上的租界。

1862年,法租界退出联合管理机构,自设公董局。1863年9月,英国和美国在上海的租界正式合并,称为上海公共租界(Shanghai International Settlement),最高市政管理机构仍称为工部局。英美租界合并为公共租界时,美国驻沪领事熙华德曾与上海道台黄芳议定美租界界址,但未树立界石。直至1893年7月才正式确定界址,美租界面积为7856亩,公共租界总面积达到10676亩。

就这样,从1862年以后,上海的租界就从英租界、美租界和法租界三个租界,变成了公共租界和法租界两个租界。

1869年9月,英、美、法、德、俄五国公使在1854年《上海英美法租界租地章程》基础上修订并签署《上海洋泾浜北首租界章程》,从此这个新章程就成为了上海租界的“宪法”,但要特别说明的是,这个章程的修订和签署全过程均未经中国政府批准。

1899年5月,上海公共租界大规模扩展,东自杨树浦桥起,至周家嘴角止;西自泥城桥起,至静安寺镇止,又由静安寺镇划一直线,至新闸苏州河南岸止;南自法租界八仙桥起,至静安寺镇止;北自虹口租界第五界石起,至上海县北边界限止,即上海、宝山两县交界之线。此次扩张,公共租界面积达到33503亩,划分为中、北、东、西等四个区。

1899年6月法租界也大大扩展,北至北长浜(今延安东路西段),西至顾家宅、关帝庙(今重庆南路),南至打铁浜、晏公庙、丁公桥(今西门路、自忠路),东至城河浜(今人民路西段),总面积达2135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