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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松杀了人为何只发配边疆?难道在宋朝杀人不用偿命吗?

人文历史佚名2023-01-04

最近很多人也都在说这个武松的事情,武松是好汉没错了,但是我们也知道武松是杀了人的,但是武松杀了人之后话说要被发配到边疆的,但是没有说**偿命这一说的,那么很多人就要问了,未必在这个宋朝杀了人不用偿命的么?对于这个问题感兴趣的,下面我们也一起来简单的分析揭秘看看吧。

这个问题有三个原因,并非是北宋律法**不偿命。

对于同态复仇(也就是书中武松为兄报仇**),古代的律法有时是反对,有时是支持,有时则是不支持也不反对,所谓不支持也不反对,就是说你干了复仇之时,法律仍然会惩罚你,但是会视情节对你有所宽仁。

武松生活的北宋,对同态复仇的态度正是最后一种,不支持也不反对,因为武松是为兄复仇,所以从当时法律来说,杀死了毒害武大郎的潘金莲等人,可以得到一定的谅解。

武松好歹是当了一段时间都头的,显然是懂法的,他为了报仇,事先做好了充足的准备,找好了人证物证,为何呢?除了武松心细之外,他自己也是清楚,自己这罪行,很可能是罪不至死,但这个前提得是自己找好证物和口供。

我们看武松是怎么做的?

武松为兄报仇起先是走法律程序,从何九叔那里拿到发黑的武大郎骨头,找县令报案,结果县令受了西门庆的贿,不肯受理。武松被搪塞后也不闹事儿,继续不动声色。相反潘金莲等人听说武松报案失败了,也就敢大着胆子跟武松搭话,武松也还是面色如常,只是表示快到哥哥断七了,要答谢一下街坊四邻,这属于很正常的礼貌,潘金莲、王婆都没有疑心。

武松宴请四邻,王婆自然也在其中,于是武松把人请到之后让土兵前后把着门,不许人出去,然后叫了邻居中会写字的胡正卿,拿出纸笔给他。随后武松拿住潘金莲,指定王婆,表示冤有头债有主,我武松不伤无辜,各位都是见证,但哪个先走就先吃我五七刀。于是逼迫着王婆一字一句的招供,胡正卿一句一句的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