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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鼓励生育的政策是什么 有什么措施

人文历史佚名2023-01-04

在我国历朝历代中,人口一直都被视为是最重要的国家资源,与农业生在一起,占据着古代中国绝对的核心地位。农业生产规模越是强大,那么就意味着国力就越是强大。而大规模的农业生产就需要大量的劳动力来维持,同时人口的多少也直接关系到了国家的赋税情况和兵役情况。人口是一个国家的基础,是国家强大与否的重要标志。所以历朝历代来,统治者无不把增值人口作为稳定统治的核心工作来抓。

越王勾践被吴王夫差打败以后励志雪耻,开始大力鼓励生育、繁衍人口,颁布法令规定年轻男子不能娶老年的妇女,老年的男子也不能娶年轻的妻子,以最大限度利用育龄人群。如果女子到了十七岁、男子到了二十岁还不婚假,其父母会被判刑。同时,越过对于孕妇的照顾也是比较周到的。妇女一旦怀孕要报告官府,官府建立档案进行跟踪,待其临产时官府要派医生去看护,帮助孕妇生产。如果孕妇生了男孩,政府会奖励两壶酒和一条狗,生了女孩就奖励两壶酒和一头猪。如果生双胞胎,官府就提供新生儿好几年的口粮,如果生了三胞胎,官府还会免费指派乳母。

战国时的齐国做得更人性化化,生三个孩子的母亲可以免除赋税,生四个孩子的妇女除了免除赋税外还会得到奖励,生五个官府则会免费提供一名保姆帮助孕妇带孩子,同时孩子的口粮也由政府提供。针对孤儿,由政府成立“掌孤”机构,相当于孤儿院,专门负责收养失去父母的儿童,同时还负责给他们寻找领养人家。领养的人家也可以获得政府奖励,享受免赋税的待遇,以鼓励普通人家领养孤儿。

相较于越国和齐国的做法,同时期秦国的做法则显得简单粗暴,以罚款为主,逼着百姓娶妻生子。规定凡是家里有成年儿子还不分家的,就双倍加收他家的赋税。在古代,赋税是普通人家最沉重的负担,双倍加收就意味着这家人家没了活路,为了避免这种情况,待儿子成年后,父母会第一时间给他娶妻,然后分家。

西汉初年,由于连年战乱,人口大量减少,汉朝统治者施行了休养生息的政策,其中繁衍人口就是这项政策的核心。汉朝法律规定:如果百姓家生了儿子,官府会免除他家两年的赋税和兵役。除了奖励之外,对于晚婚晚育者还会进行处罚。为了促进育龄女子结婚,法令又规定十五岁以上、三十岁以下的女子不结婚的,每年要交120钱的“单身费”。由于当时男少女多,不少女人实在嫁不出去,又不愿意将就做小妾,只能缴纳罚款,所以这条政策效果不是特别明显。到了汉惠帝时期,直接将罚款的数额提高了五倍,这下普通人家承受不起了,纷纷嫁女,不管是不是做妾了。高额的罚款提高了育龄妇女的结婚率,人口出生率自然也就随之提高了。

东汉章帝时期,政府颁布了《胎养令》,规定凡是怀孕的妇女,一律免除赋税和徭役,同时奖励三斛谷物。到了汉献帝时,奖励由谷物升级成了“米肉”了。更让人意想不到的是,除了免除孕妇本人的赋役以外,其丈夫的服劳役和人头税也被免除,以便使丈夫能更好地照顾怀孕和生育期间的妇女。给予孕妇丈夫生育福利,这不得不说是一个巨大的进步。

西晋时为增加人口,政府出台法令规定女子满十七不出嫁、男子满二十不娶亲,就判决他们的父母有罪,同时官府还会强制为没有出嫁的女子安排婚姻,以让他们出嫁。这样的规定,迫使有达到婚育年龄女儿的父母都不敢违抗法令,及时将子女婚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