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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的给事中是一个什么官职 主要负责的是什么

人文历史佚名2023-01-04

说到明朝的“给事中”,相比大家应该都很多都没听过吧?包括小编一开始都不知道,这个到底是什么意思。没想到竟然还有一个这样的官职,而且这个给事中自秦朝的时候就已经设立了。那么在明朝,给事中是个什么样的官职呢?主要都负责的是什么事情呢?下面就和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明朝的给事中由明太祖朱元璋于洪武六年(1373年)设立,分别对应吏、刑、工、户、礼、兵六部设置六科给事中,每科2名,共12名;洪武九年定员为10人;洪武十年隶属于承敕监;洪武十二年改隶属通政司;后来编制逐渐增至81名;洪武二十四年,六科各设都给事中1人,正八品,左、右给事中各1人,从八品,给事中40人,其中吏科4人,户科8人,礼科6人,兵科10人,刑科8人,工科4人,正九品。到建文帝朱允炆时期,将都给事中的品级提升到正七品,同时废除左、右给事中。

到永乐年间,明成祖朱棣又重新设立左、右给事中,置六科官署于午门外直房,形成独立机构。至此,明朝给事中制度全面形成,六科给事中掌印长官都给事中,品级正七品,左、右给事中,品级从七品,另外还有给事中若干,品级从七品,根据职能职责,各科人数有所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