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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文历史

被外国人喜爱的文身最初竟然是一种犯人才有的"特权"?

人文历史佚名2023-01-02

在外国人越来越多地来到中国的今天,我们总是能看到各种因为文化差异而产生的引人发笑的事情,其中有一种就是文身。很多外国人的文身我们看着既觉得不可思议,又忍不住想发笑,并不太能理解外国人的思维方式。然而细究文身文化,发现它起源于中国,而且最初竟然是一种刑罚。那么就让我们来一起看一看,这种刑罚是如何变成一门艺术吧。

关于究竟是“文身”还是“纹身”,其实并没有什么争议,因为正确的写法就是“文身”,最初就是“文”字,而“纹”是后来才创造出来的字,虽然对于现代来说“纹”的意思更为接近,因为大多数人文在身上的图案属于花纹,但是在古代,可就没这么多欣赏的心思了。

先秦时期,有一种在封建社会中使用时间最长的肉刑叫做“黥刑”,也被称为“墨刑”,就是在犯人的脸上刺字,涂上墨炭,再也没办法洗得,让人一看到就知道这个人曾经犯过罪。虽然这种刑罚与其他几种劓、宫、刖、杀相比已经算是最轻的了,但是那可是在人身上最明显的部位,脸上刻字,要知道古人的衣服会将四肢及躯干全都遮住了,露在外面的只剩下脸,因此墨刑不仅让人身体痛苦,这种羞辱感还会伴随受刑者一生,可以说是一种看着很轻,实际非常残酷的惩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