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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桧用来诬陷岳飞的罪名是什么?

人文历史佚名2022-12-31

一直以来,我们都憎恨陷害了名将岳飞的秦桧,以及在背后支持这一切的皇帝赵构,因为担心自己的皇位保不住,所以希望议和,这和主战的岳飞理念自然是不同,因此才会急召岳飞回京。秦桧站在赵构这边,自然要对岳飞做点什么,于是诬陷他,以一个非常可笑的罪名。那么,这个罪名究竟是什么呢?

岳飞这个历史大冤案,秦桧以“莫须有”三字给岳飞定罪,因其似是而非、模棱两可的荒诞性,如今早已成为人人熟知的成语。“莫须有”到底是个什么罪?这三个字,历史学家常解释为“也许有”,“或许有”,意思果真如此吗?读中国古代历史,了解更多历史真相――

关于“莫须有”的记载,流传最广的版本出自于元朝脱脱所着《宋史?岳飞传》,脱脱在《传》中说:“狱之将上也,韩世忠不平,诣(秦)桧诘其实,桧曰:‘飞子云与张宪书虽不明,其事体莫须有。’世忠曰:‘莫须有三字,何以服天下?’”

1141年,秦桧以谋反之罪将岳飞下狱,按律要处死。当他准备将案子上报宋高宗时,与岳飞同为“中兴四将”之一的韩世忠内心不平,到秦桧那里追问证据,秦桧以“莫须有”三字搪塞,史家常常解释为“也许有”、“或许有”,老百姓以此作为成语,形容凭空诬陷。

其实,史书上还有另外一种说法。南宋徐自明所编《宋宰辅编年录》卷一六《高宗绍兴十一年八月》条记载:“先是,狱之成也,太傅韩世忠尝以问桧,桧曰:‘飞子云与张宪书不明,其事体必须有。’世忠曰:‘相公言必须有,此三字何以使人甘心!’固争之,桧不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