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淘宝平台官方物流境外交易争议处理规范有哪些?

电子商务佚名2023-07-14

第一条本规范所称的官方物流境外交易,系指买家收货地址是中国大陆以外地区且官方物流方式的交易行为,“全球包邮计划”的交易优先适用《“全球包邮计划”消费者规则》。

官方物流:在“确认订单”页选择物流方式为“官方物流-集运”或“官方物流-直送”。

第二条办理通关出入境手续需要买家或卖家合理的协助配合,相对方应提供相关协助。若一方怠于或拒绝提供协助导致商品无法办理通关手续的,由此可能产生的通关滞货费用(如额外运费、相应仓储、保管费等)及商品灭失风险均由该责任方承担。

卖家发货通关手续中,包含了入境地法定税费的,除双方约定外,该费用由买家承担。

买家退货通关手续中,包含了入境地法定税费的,除双方约定外,该费用由导致退货的责任方承担。

第三条卖家对每个独立生成并付款的交易订单(非购物车合并付款的订单)应予单独发货,若未征得买家同意,不得合并成一个包裹发货。

若因商品尺寸等问题卖家必须分包裹发货,须确保每个包裹面单上的收件地址一致并完整保留转运码(转运码形式为“官方物流服务商 IZxxxO#V5xxxxxxxYSV#”),同时将所有发货单号以及对应包裹内的物品内容通过旺旺等形式告知买家。

卖家擅自分包裹发货,导致买家拒签、退货或官方物流服务商无主件拒签的,由卖家承担商品退回的运费及商品毁损、灭失的风险。

第四条卖家在买家申请退款时尚未发货的,卖家应在征得买家同意后再发货。若卖家未征得买家同意仍继续发货,导致买家未收到商品或拒收商品的,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及商品损毁或灭失风险,由卖家自行承担,交易作退款处理。

第五条卖家错写、缩减等擅自修改买家收件信息(如收件地址、官方物流转运码等),导致拒签或官方物流服务商签收为无主件的,由卖家承担商品退回的运费及商品毁损、灭失的风险。

第六条卖家发货商品中不得包含禁运品的赠品(如:液体、电池、粉末、活体、植物种子等,详见《禁运品清单》),否则由卖家承担货物拒签、签收后无法转运需退回等所产生的运费及商品毁损、灭失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