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科网

首页 > 更多栏目 > 电子商务

电子商务

新增《淘宝网商品发布规范》公示通知是什么?

电子商务佚名2023-07-12

此次规则变更于2021年5月6日进行公示通知,将于2021年5月13日正式生效。

主要变更点:

1、结合现有规则的商品发布要求,整合并新增一篇完整的《淘宝网商品发布规范》,主要包括基本规范、商品类目、商品基本信息、特殊商品发布要求等内容;

2、调整《淘宝平台规则总则》中【信息与质量条款】,卖家发布的商品或服务信息须符合《淘宝网商品发布规范》;删除本条对应的实施细则《淘宝网商品与服务质量实施细则》,本实施细则内容已全部融入《淘宝网商品发布规范》;

3、调整《淘宝网商品关键属性限制说明》格式:限制类目互转的规定保留;限制宝贝类型二手/全新互转的规定迁移至新的《淘宝网商品发布规范》,无实质性内容变更。

具体变更内容:

《淘宝平台规则总则》变更前:

第十六条【信息及质量】卖家发布的商品或服务信息须符合《淘宝平台价格管理规则》、《淘宝网商品品牌管理规范》等相关规定。

卖家应确保其出售的商品或服务在合理期限内可以正常使用,具备其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符合包装说明上注明采用的标准等,不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风险,并对其所售商品或服务质量承担相应责任。淘宝网可根据《淘宝网商品品质抽检规范》对其卖家所售商品或服务进行抽检。

变更后:

第十六条【信息及质量】卖家发布的商品或服务信息须符合《淘宝网商品发布规范》等相关规定。

卖家应确保其出售的商品或服务在合理期限内可以正常使用,具备其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符合包装说明上注明采用的标准等,不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风险,并对其所售商品或服务质量承担相应责任。

卖家发布的商品涉及材质描述的须符合《淘宝网材质标准定义表》的规定。淘宝网可根据《淘宝网商品品质抽检规范》对其卖家所售商品或服务进行抽检。

《淘宝网商品发布规范》新增:

第一章概述

第一条【适用范围】适用于在淘宝网发布商品的卖家。

第二条【效力级别】本规范已有规定的,适用本规范,卖家违反本规范发布商品的,平台将视情形按照《淘宝网市场管理与违规处理规范》处理。其他规则有特殊商品发布要求的,从特殊规定。

第二章商品发布基本规范

第三条【基本原则】卖家发布商品,应当严格遵守《淘宝平台规则总则》中“信息发布”的基本原则。

第四条【基本要求】卖家应当按照淘宝网系统设置的流程和要求发布商品,并遵守以下基本要求:

(一)卖家应当对商品作出完整、一致、真实的描述。

1.完整性:为保证买家更全面的了解商品,购买商品时拥有充分知情权,卖家应在发布商品时完整明示商品的主要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商品本身(基本属性、规格、保质期、瑕疵等)、品牌、外包装、发货情况、交易附带物等。

2.一致性:商品的描述信息在商品页面各版块中(如商品标题、主图、属性、详情描述等)应保证要素一致性。

3.真实性:卖家应根据所售商品的属性如实描述商品信息,并及时维护更新,保证商品信息真实、正确、有效;不得夸大、过度、虚假承诺商品效果及程度等。

(二)卖家应保证其出售的商品在合理期限内可以正常使用,包括商品不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危险、具备商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符合商品或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标准等。

(三)不得发布违反法律法规、协议或规则的商品信息,包括但不限于:

1.不得使用代表党和国家形象的元素,或利用国家重大活动、重大纪念日和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名义等,进行销售或宣传;

2.不得发布侵害平台及第三方合法权益(如商标权、著作权、专利权等)、或易造成消费者混淆的商品或信息;

3.不得发布或推送含有易导致交易风险的第三方商品或信息,如发布社交、导购、团购、促销、购物平台等第三方网站或客户端的名称、LOGO、二维码、超链接、联系账号等信息;

4.不得重复铺货,即店铺中同时出售同款商品两件以上的;

5.不得通过编辑变更商品类目、品牌、型号等关键属性使其成为另一款商品。

6.不得发布其他违反《淘宝平台违禁信息管理规则》、《淘宝平台交互风险信息管理规则》、《淘宝网市场管理与违规处理规范》等规则的商品或信息。

第三章商品发布具体规范

第一节商品类目

第五条【类目选择】卖家应当根据所售商品,逐级选择正确的商品类目,不得将商品发布在与实际商品品类不一致的类目下。

第六条【类目准入】卖家发布有准入要求的类目商品时,应遵守《淘宝网行业管理规范》中各行业规范的准入要求。

第七条【商品数量限制】不同信用积分的卖家,在各一级类目下发布商品的数量有一定限制,具体详见《商品发布数量限制规范》。如果商品发布数量超过限制数量的,淘宝网将下架超限商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