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科网

首页 > 更多栏目 > 农林知识

农林知识

陕西安康紫阳县2024年富硒茶产业奖补政策:奖补标准多少?

农林知识佚名2024-10-11

最(jìn),紫阳县人民政府发布了《紫阳县2024年富硒茶产业高质量发展奖补办法》,给予茶叶经营主体全方面奖励扶持。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那么,陕西安康紫阳县2024年富硒茶产业奖补政策是怎样的?

一、陕西安康紫阳县2024年富硒茶产业奖补政策

1、扶持对象

(1)驻地、产业基地和生产场地均在本县境内的茶业经营主体。

(2)注册在本县,与当地茶企或茶农有紧密的联结关系、带农益农成效明显的营销中心、商贸公司,本县茶企自办或与本县境内茶企建立购销合作关系的茶叶营销实体店。

(3)因违法违规违纪行为被相关部门处罚处理后且没有整改合规合法的各类经营主体或个人均不予扶持。

2、奖补原则

(1)自愿申报

各项奖补按照程序,公开、公正、自愿申报。

(2)奖补去重

不同经营主体申报的奖补建设内容不得重复;同一户同1产业项目被2个(或以上)不同经营主体联结带动,产业户增收成效不能重复计算;获得专项资金或其他无偿资金扶持的项目不重复享受奖补。

(3)带农益农

坚持获得奖补资金支持与落实联农带农成效、提升产业质效相结合,全面推行“经营主体 基地 农户”的生产模式和“区域营销中心 连锁店(专卖店) 专柜”或“区域营销中心 茶馆 品牌营销”的营销模式,通过扶持茶农经营发展、土地流转、产品收购、务工、分红、技术服务、产业托管、产业合作等多种方式促进茶农增收,把产业农户镶嵌在产业发展链条的各个环节中。按照奖补标准进行预算,每获得1万元奖补资金须带动农户2户,带动的农户中,脱贫户、监测户占比不低于50%,户均帮带综合收入不低于2000元。对品牌宣传、人才培育、产品研发、文化挖掘、市场拓展等不能直接量化带农益农效益的,应借助其他带农益农项目的绩效作为支撑。

(4)先建后补

各经营主体实施的各类项目在合法合规的基础上,实行先建后补,按照程序和标准验收认定合格后兑现奖补资金,验收不合格的不予奖补。

3、申报时间

申报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30日,申报时间过后实施的项目可在次年申报(但须执行新的年度奖补支持政策)。

二、陕西安康紫阳县2024年富硒茶产业奖补标准

(一)提升基地质量

以“园区 经营主体 富硒有机示范园 生态低碳或绿色认证 农户”形式,培育基地连片面积100亩、覆盖300亩以上,基本达到宜机化水平。

1、高产高效示范茶园建设

奖补标准:400元/亩。项目实施要求:标准管护茶园,达到园相整齐、树势旺盛、色泽浓郁、绿色防控无病虫害、鲜叶检测硒含量达标;农资发放、基础设施建设、劳务用工(含农户投劳)总投入不低于800元/亩(其中施用富硒有机肥达到400斤/亩)。

2、生态低碳、绿色、有机认证

奖补标准:20元/亩。项目实施要求:企业申报并获得生态低碳或绿色或有机认证200亩以上。

3、撂荒茶园改造

奖补标准:1500元/亩。项目实施要求:村集体组织或经营主体牵头改造撂荒茶园20亩以上,达到生产水平,园内茶株密度适宜,无草荒、无病虫害。

4、专业管护

奖补标准:40元/亩。项目实施要求:按照“村集体经济组织或社会化服务组织 专业管护队 基地 农户”模式,按山地或台地茶园标准管理规程开展茶园代管、代耕、代收、托管等服务面积达到100亩以上,每亩给予40元奖补。

5、茶叶园区建管

奖补标准:10万元/个15万元/个。项目实施要求:依据验收认定文件;以生态低碳、绿色、有机基地认证为前置条件。

奖补标准:50万元、60万元、80万元/个。项目实施要求:专项资金扶持,依据验收认定文件为准;以生态低碳、绿色、有机基地认证为前置条件。

奖补标准:40%。项目实施要求:对购置用于当地茶园生产管理(耕锄、除草、修剪、采摘、绿色防控)等机械设备,按购置金额的40%给予奖补。

(二)提升加工能力

1、主体培育

奖补标准:厂房500元/㎡;设备30%。项目实施要求:经营主体按照合规合法建设程序新建标准化厂房面积500㎡以上,取得SC认证,按5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奖补,最高不超过60万元,新进销售额在2000万元及以上的茶叶加工企业或销售额500万元以上的茶叶零售企业,最高奖补不超过100万元。新购置机械设备按购置总额的30%一次性奖补,最高奖补不超过50万元,新进销售额在2000万元及以上的茶叶加工企业或销售额500万元以上的茶叶零售企业,最高奖补不超过80万元。

奖补标准:40%。项目实施要求:达到SC标准的茶叶企业,购置茶叶精加工生产线设备,或购置加工大宗茶产品的机械设备(用于夏秋茶加工),按购置总额的40%给予奖补,最高奖补不超过80万元。

奖补标准:10%、5%、3%,50万元、20万元。项目实施要求:1.销售额达到1500万元(含)以上的,按销售额的10%给予奖补;销售额1000万元(含)至1500万元的,按销售额的5%给予奖补;销售额500万元(含)至1000万元的,按销售额的3%给予将补。2.新纳入销售额在2000万元及以上的茶叶加工企业另一次性奖补50万元、新纳入销售额500万元以上的茶叶零售企业另一次性奖补20万元。(参照税务系统提供印证资料)

奖补标准:2万元/家。项目实施要求:侧重茶叶种植大户或手工制茶作坊,按照规范标准和程序,获得认定的一次性奖补2万元。(认定标准和程序由县农经管理站制定)

2、加工企业提等升级

奖补标准:500元/㎡;300元/㎡。项目实施要求:已属或新进销售额在2000万元及以上的茶叶加工企业或销售额500万元以上的茶叶零售企业提等升级的,对新增面积按500元/㎡进行奖补,最高奖补不超过60万元;一般茶企(含小作坊)改造提升厂房面积达到500㎡以上,取得SC认证,对新增面积按3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奖补(推倒重建或从未享受过无偿扶持的改建达标面积可视为新增),最高不超过50万元。

奖补标准:30%。项目实施要求:已属或新进销售额在2000万元及以上的茶叶加工企业或销售额500万元以上的茶叶零售企业改造提等升级的,对新购置的加工机械设备按购置总额的30%进行奖补,最高奖补不超过80万元;一般茶企(含小作坊)改造提等升级达到SC标准,新购置加工机械设备按购置总额30%奖补,最高奖补不超过50万元。

奖补标准:200万元/个、50万元/个、20万元/个。项目实施要求:依据验收认定文件,对获得国家级、省级、市级龙头企业的分别按照200万元/个、50万元/个、20万元/个进行奖补。(基地或产品须有富硒、生态低碳或绿色认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