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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海南文昌市粮食蔬菜、文昌鸡、渔业补贴政策:粮食补贴多少?

农林知识佚名2024-09-18

2024年9月16日,文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文昌市支持台风“摩羯”灾后重建及复工复产十一条措施》(文府办〔2024〕27号),通过发放粮食蔬菜补贴、文昌鸡补贴、渔业补贴等助力全市受灾经营主体和群众尽快恢复生产生活。那么,2024年海南文昌市粮食蔬菜、文昌鸡、渔业补贴政策是怎样的?

一、2024年海南文昌市粮食蔬菜、文昌鸡、渔业补贴政策

1、粮食蔬菜补贴

对因“摩羯”风灾造成损失的粮食种植区,绝收的按最高不超过300元/亩标准给予补贴,成灾的(除绝收外)按最高不超过100元/亩标准给予补贴,用于灾后购置肥料、农药重新投入生产。对损耗大棚修复费用给予补贴,其中:简易大棚连同钢架毁损的按最高不超过2000元/亩标准给予补贴,棚膜毁损、钢架未遭损失的按最高不超过800元/亩标准给予补贴。

2、文昌鸡补贴

(1)支持复工复产。

对文昌鸡养殖场(户)灾后修复或新建传统文昌鸡养殖棚舍,2024年12月底前实际恢复养殖生产的,按养殖棚舍投影面积,修复的按每平方米不超过40元标准、拆除重建和新建的按每平方米60元标准一次性给予补助,散养户每户补助最高不超过4万元,养殖企业每家补助最高不超过30万元。新建工厂化、现代化多层养殖鸡舍并在2024年底前建成并养殖的,按实际投入建设资金的30%一次性给予补助,每家最高不超过100万元。文昌鸡养殖场(户)在2024年12月底前实际购买文昌鸡鸡苗的,按每只2元标准一次性给予补助。单家经营主体最高补贴不超过300万元;同一法定代表人注册不同经营主体的最高补贴不超过600万元。

(2)支持联营生产。

采取“公司 养殖户”模式发展联营生产的文昌鸡养殖企业,联结带动本市文昌鸡养殖户达20户以上,每个养殖场(户)设计存栏量不少于7000只,且在2024年12月底前实际恢复养殖生产的,按所联结养殖户数量,每联结一户补贴1000元标准一次性给予联结企业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