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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浙江宁波鄞州区瞻岐镇农业补助政策:粮食种植补贴多少?

农林知识佚名2024-06-18

(jìn)日,宁波市鄞州区瞻岐镇人民政府印发了《瞻岐镇2024年农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支持粮食稳产保供、加强“三支队伍”建设、推动农业“双强”行动等。那么,2024年浙江宁波鄞州区瞻岐镇农业补助政策是怎样的?

一、2024年浙江宁波鄞州区瞻岐镇农业补助政策

(一)支持粮食稳产保供

1、优质高效粮食种植补贴。在我镇域内通过所在村流转土地,且签订规范的流转合同,对采用新品种、新技术种植粮食作物的,在提前向镇农办报备并经审核后,给予种植户50元/亩补助。

2、鼓励推进稻渔产业发展,稳粮增效,以渔促稻。对按照上级标准,经农办审核同意后在鄞州区养殖水域规划范围内发展稻渔综合种养的,给予种养户200元/亩补助。

3、粮油作物种植补贴。为确保早稻生产任务全面完成,对我镇种粮主体当年种植早稻按100元/亩给予专项补助。对种植油菜连片20亩以上的给予50元/亩补助;种植七彩油菜连片20亩以上的给予100元/亩补助,对种植后能够管理到位使得七彩油菜长势好的另外给予100元/亩补助。对当年种植用于改良土壤的紫花苜蓿(芘花)20亩以上的给予50元/亩补助。

4、促进粮食单产提升。对列入区级单产提升示范区500亩示范方或百亩方项目的实施主体,按种植面积给予30元/亩的专项补助,若获得区级单产提升示范区比赛奖励的,再增加20元/亩奖励。对列入区级粮食生产调查监测样本村的调查员,给予1200元/年的工作补助。对因客观原因造成耕地无法种植,为防止耕地抛荒产生的费用给予一定补助。

5、对上述种粮的补助均要求种粮主体要加强对水稻等粮食作物的种植管理,若有对田间作物管理不善、长势不佳、产量不高,田块内一支黄花清理不及时的,经农办评估认定后,将酌情扣除补助资金。

(二)加强“三支队伍”建设

6、加强农业人才队伍建设。鼓励大学生、高素质人才创业就业,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45周岁以下,在农业生产领域创业或在农业生产经营主体担任主要负责人满1年的,经农办审核同意后,给予本人8000元补助。为支持提升低收入农户调查工作,2023年12月起对列入市级低收入农户统计监测样本村的调查员,根据工作表现,给予6000元/年-8400元/年的工作补助。

7、鼓励农业主体培育营销人才。对镇农合联特色农产品展示展销中心通过线上线下平台推广销售本地农产品,并积极宣传推广“瞻岐小八鲜”“海禾山”品牌,销售本镇特色农产品的,实际销售总额若达到100万元,给予销售总额10%奖励,年销售奖励总额不超过15万元。对其他开设农产品销售门店和摊位的经营主体,根据经营面积、品牌影响和扶贫助农产品销售情况给予1-3万元运行费用补助;对参与各类“共富集市”活动的农业经营主体,根据镇级、区级、市级、省级举办的,每次分别给予1万元、2万元、3万元、4万元奖励;对参加推广品牌农产品直播带货的,按场次规模给予5000元-10000元不等奖励。对成功创建市级、区级“星创天地”的主体分别奖励8万元和5万元。

(三)推动农业“双强”行动